湘乡准生证应在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或现居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计生办办理。具体流程如下:
准备材料:
夫妻双方需持各自的身份证和结婚证,到各自的户口所在地社区或村委会或本单位开具无子女证明信。
男方盖章:
男方需到乡级计生办或街道办盖章,并咨询县计生办或区计生办是否需要进一步盖章。
提交材料:
持盖最高行政级别计生办章的男方证明信连同女方的无子女证明信以及结婚证和双方身份证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办理准生证。
审核与登记:
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对《生育服务证》统一登记、编号、加盖公章后,交由当事人保存。
建议提前咨询当地计生办或街道办事处,了解具体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顺利办理准生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