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红本,即房屋产权证,是证明房屋所有权的法律文件,过户时必须使用。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规定,房产过户应当在房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具体流程包括提交必要的申请材料,如买卖合同、双方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等,并可能需要缴纳相关税费。
如果房屋没有大红本,即没有完成产权登记,那么是无法进行过户的。在这种情况下,买卖双方可以签订买卖合同并办理公证,待大红本办理完成后,再依据新的产权证进行过户手续。
因此,如果您拥有的是有产权证的房子,应该直接前往房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过户。如果房子还在办理产权证的过程中,您需要先确认产权证何时能够办理完毕,并在办理完毕后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