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发现非法集资活动,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核实和报案:
拨打110报警电话或直接到当地公安局经济侦查大队报案。
向涉案公司或个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报案,并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如集资合同、收款凭证等。
配合公安机关调查,作询问笔录时按照公安机关的要求或者主动提出申报、登记《非法集资参与资金登记表》,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向政府主管部门反映,如银监会、工商局(电话12315),涉及银行业的可以向银监局反映,涉及证券行业的可以向证监局反映,涉及保险的可以向保监局反映,涉及融资性担保公司和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可以向省金融办或省工商局反映等。
向“防控经济违法犯罪宣传平台”举报,该平台用于举报非法集资活动。
向各行业主监管部门举报,例如涉及银行业的可以向银监局反映,涉及证券行业的可以向证监局反映,涉及保险的可以向保监局反映,涉及融资性担保公司和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可以向省金融办或省工商局反映等。
向地方政府的金融办或工商局举报,地方政府是非法集资活动的主要责任人,负责所在地区的非法集资处置工作。
建议您及时报案并提供相关证据,以便公安机关和相关主管部门能够迅速介入调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同时,注意留存好所有与非法集资相关的证据材料,以备后续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