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著作权的归属主要依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以下是几种常见情况下软件著作权的归属:
独立开发
软件著作权属于实际组织开发、直接进行开发,并对开发完成的软件承担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者依靠自己具有的条件独立完成软件开发,并对软件承担责任的自然人。
合作开发
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合作开发的软件,其著作权的归属由合作开发者签订书面合同约定。无书面合同或者合同未作明确约定的,合作开发的软件可以分割使用的,开发者对各自开发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合作开发的软件不能分割使用的,其著作权由各合作开发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权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开发者。
委托开发
接受他人委托开发的软件,其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书面合同约定;无书面合同或者合同未作明确约定的,其著作权由受托人享有。
国家机关下达任务开发
由国家机关下达任务开发的软件,著作权的归属与行使由项目任务书或者合同规定;项目任务书或者合同中未作明确规定的,软件著作权由接受任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
职务开发
职务开发软件是指公民为完成法人或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其特征是:创作的作品应当属于作者的职责范围。
继承和转让
软件著作权可以通过继承和转让的方式转移给他人,具体归属和转让事宜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建议
明确合同条款:在合作开发或委托开发过程中,务必签订书面合同,明确约定软件著作权的归属和行使方式,以避免后续纠纷。
保留文档记录:在软件开发过程中,应保留完整的文档和代码修改记录,以证明自己是软件的原始著作权人。
进行软件登记:在国家版权局进行软件登记,可以获得国家法律保护,证明自己是软件的原始著作权人。
通过以上方式,可以有效地确定和归属软件著作权,保护开发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