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不承担赔偿责任,具体情况如下:
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醉酒驾驶
如果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醉酒驾驶,保险公司有垫付抢救费的义务,但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不承担保险赔偿责任。
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发生肇事事故
在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
如果交通事故是由被保险人故意制造的,如怒路症、斗气、追小三等,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受害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
如果交通事故是由受害人故意行为导致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损失
交强险不负责赔偿被保险人自己的车辆以及车上财产的损失。
间接损失
包括因交通事故导致的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价值降低等间接损失,交强险不予赔偿。
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这些费用不在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内。
建议:
在购买交强险时,车主应仔细阅读保险条款,了解具体的赔偿责任范围,以避免在发生事故时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对于上述不赔情形,车主可以考虑购买其他商业保险以获得更全面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