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二胎需要办理的手续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提交再生育申请表及相关材料
向男方或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办事处提交再生育申请表,并提供规定的材料,如身份证、夫妻结婚证、家庭户口本、生育子女情况证明等。
受理与审核
乡、镇或街道办事处在收到齐全资料后,需在7个工作日内提出受理意见,并将受理意见及全部申请材料报送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
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审核结果通知
符合条件的,发给再生通知;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生育登记
生育家庭只需提供结婚证明和生育申请备案即可,即事即办灵活快捷。
领取生育服务证明
依法生育二孩的,不用办理《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即二孩准生证),只需到社区进行生育登记,开具《生育服务证明》。
特殊情况处理
单独的夫妇原办理过《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符合条件申请再生育的,注销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从批准再生育次月起停止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已享受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不予收回。
建议
提前准备材料: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需要的材料,以避免因材料不全而耽误时间。
了解当地政策:不同地区可能有细微的政策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计生部门或通过官方渠道了解最新政策。
网上办理:部分地区的生育登记已经实现了网上办理,可以提前了解并尝试使用相关服务,以简化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