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税,也称为单一税制或单税制,是指 一个国家只实行一种税的税收制度。这种税制结构是从税制结构的角度对税收制度进行分类的一种行为。单一税制的概念最早于17至19世纪的西方国家提出,包括单一消费税、单一土地税、单一所得税以及单一财产税等类别。
单一税制的特点是将所有的税收负担集中在一种税上,而不是像复税制那样由多种税共同承担。这种制度简化了税收体系,理论上可以更公平、更透明地分配税收负担。然而,实际上没有任何国家完全实行过单一税制,因为这种制度在操作上存在诸多困难,如税收的公平性、税收的弹性、政府的财政收入稳定性等问题。
尽管如此,单一税制在历史上曾有过一些理论上的探讨和实践尝试。例如,19世纪末期,美国社会活动家和经济学家亨利·乔治提出了“单税社会主义”理论,主张通过征收土地税来取代其他所有税收,以实现社会财富的均等分配。这种理论对后来的税收改革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但并未在实际中得到广泛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