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GP指的是 在一个基金中存在两个普通合伙人(General Partner)共同负责基金的管理和运营。普通合伙人是基金中的关键角色,他们负责基金的投资组合管理、招募投资者、执行交易和决策等任务。
双GP模式的优势在于能够整合双方的资源和专业能力。例如,一方可能在投资决策方面具有丰富经验,另一方可能在项目渠道或投后管理上具备突出优势。通过这种合作,基金能够更全面、更强大地运作,同时也能够降低风险。
在法律结构上,双GP与单GP在有限合伙层面并无二致,只是内部分工不同。双GP模式中的两家GP通常为合作关系,共同扮演GP角色,只是各自负责不同的职责。
这种模式在私募基金投资中较为常见,尤其是在某些投资方的要求下,以及私募基金管理人之间或与无牌照机构之间合作共赢的需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