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坐飞机时,以下物品是禁止随身携带的:
易燃易爆物品:
如打火机、火柴、烟花爆竹、酒精饮料(酒精含量超过70%)、汽油、柴油、煤油、油漆、松香水、指甲油、花露水、风油精等。
具有腐蚀性的物品:
如盐酸、硫酸、硝酸等。
放射性物品:
如某些医疗或工业用放射性物质。
武器和火器:
包括枪支、弹药、弓箭等。
爆炸物:
如炸药、雷管等。
管制刀具:
包括匕首、三棱刀、弹簧刀、菜刀、大剪刀、大水果刀、大餐刀、工艺品刀、剑等。
尖锐或锋利物品:
如剪刀、美工刀、修眉刀、指甲剪等。
超过规定尺寸的锐器:
如大型水果刀、菜刀等。
带有锂电池的电子设备:
如电子烟及其烟弹(特别是含有锂电池的)。
超过100毫升的液体:
包括液体、凝胶和喷雾类物品,如化妆品、护肤品、饮料、香水、洗发水、沐浴露等,需放在透明塑料袋内,且塑料袋的容积不得超过1升。
特殊液体物品:
如婴儿食品和药品,在必要时可携带超出上述限制,但需向安检人员出示相关证明或处方,并遵循特定的安检流程。
非折叠式婴儿车或超出尺寸的折叠式婴儿车 。指甲油、卸甲水
。
椰子等水分丰富的水果。
带电池的笔记本、手表、照相机、手机等: 电池需随身携带,且不能超过规定的容量限制。 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无需航空公司批准;额定能量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经航空公司批准后方可携带,但每名旅客不得携带超过两个充电宝。 如香烟、雪茄、烟斗烟丝等,需遵守特定的携带规定。 如自热米饭等具备自热功能的食物。 香气清新剂、摩丝、养虫剂等未超过规定容量的充电宝:
烟草制品:
食品:
小剪刀、水果刀、菜刀等。
为了确保飞行安全,乘客在安检前应仔细自查行李,避免携带任何禁带物品。建议提前了解并遵守航空公司的具体规定,以确保顺利通过安检并享受愉快的飞行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