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主要使用 两种文字:汉字和蒙古文。
汉字:
由于内蒙古自治区的大多数居民是汉族,因此汉字是主要的书面语言。
蒙古文:
内蒙古自治区的少数民族普遍会汉文,但在一些场合如牌匾、路标指示、单位公章等,必须同时使用蒙文和汉文两种文字。此外,在大型会议和重要庆典中,也会进行双语播报。
具体到蒙古文的使用,内蒙古自治区主要使用 传统蒙古文,这种文字基于回鹘文字母,有着近800年的历史。此外,还有一部分居住于新疆的蒙族使用托忒文,这种文字与传统蒙古文有些差别。
综上所述,内蒙古自治区的文字使用特点是 汉字和蒙古文并用,且在特定场合下必须同时使用两种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