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厅是 城市管理机构办公和市民活动之用的公共建筑,其职能范围包括城市规划、公共卫生、文娱康乐活动、维护环境及保障居民的生活水平。与中国的市政府办公楼不同的是,市政厅不仅有供市政管理机构办公和开会用的部分,而且还有供市民活动的部分。
市政厅最早出现于中世纪的欧洲,根据西方的民主制度,公民享有集会和言论的自由,市政厅就提供这样的场所,其职能相当于中国民政局的一个部门。在西方国家,市政厅通常由市长领导的专业性较强的日常事务管理团队负责,包括全市的发展规划、常务管理等。
具体到澳门市政厅,它由10多个部门组成,主要部门包括市政机构辅助暨顾问办公室、文化暨康乐部、市政卫生监察部、综艺馆、流动小贩组、市政警察、行政暨财务部、资讯中心、交通事务部、法律暨公证办公室、卫生暨清洁部、公园暨绿化部、工场及运输部、市政工程部、市政化验所等。这些部门分别负责不同领域的工作,如公园绿化、车辆管理、市政工程、卫生监督、文化康乐活动等,共同维护城市的正常运作和居民的生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