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复婚需要以下手续:
申请
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填写声明书
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
签名
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审核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复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复婚登记证
审理复婚登记手续后,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所需材料:
双方的户口簿和身份证:户口簿需体现双方的户籍信息,身份证要在有效期内。
离婚证或法院的离婚判决书、调解书:这是证明双方之前已经解除婚姻关系的重要凭证。
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通常需要张寸照片。
无配偶声明: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注意事项:
复婚是一种法律行为,需要履行法定的登记手续,重新确立婚姻关系。
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不再进行医学检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复婚申请,应按照程序办理,并在《结婚登记申请书》和上注明恢复结婚字样,同时收回离婚证。
建议:
在准备复婚手续时,确保所有证件齐全且有效。
可以提前咨询当地婚姻登记机关,了解具体的复婚流程和所需材料。
复婚登记后,双方应妥善保管复婚登记证,以证明婚姻关系的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