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余公积金是企业或机构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公积金,用于企业扩大再生产、弥补亏损或转增资本。盈余公积金可以分为法定盈余公积金和任意盈余公积金两种。
法定盈余公积金
定义:法定盈余公积金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从公司税后净利润中提取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以前的亏损或转增资本。
提取比例: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当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
用途:主要用于弥补公司以前的亏损和转增资本。
任意盈余公积金
定义:任意盈余公积金是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会的决议提取和使用的公积金,不受《公司法》的强制规定限制。
提取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会决议确定,没有固定的比例要求。
用途:用于企业扩大再生产、弥补亏损或转增资本,具体用途由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定。
盈余公积金的提取和使用有助于增强企业的财务稳定性,缓解公司财务风险,提高企业价值,并在企业面临经济困难时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