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回购是指 开发商将自己出售给购房人的商品房(包括期房和现房)予以购回的行为。这种行为实质上是一种新的买卖关系,通过再交易行为使房屋重新回归开发商手中。在房屋回购中,开发商由原来的卖方变为买方,购房人由原来的买方变为卖方,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通过回购合同重新确定。
房屋回购通常发生在以下几种情况:
开发商承诺回购:
开发商在出售商品房时,承诺在特定时间后按照一定投资回报率回购房产。
面积误差:
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绝对值超过3%。
逾期交房:
开发商逾期交房构成根本违约,即逾期交房达到合同约定的退房日期。
规划变更:
开发商变更规划、设计影响房屋结构形式、如户型、空间尺寸、朝向等。
未取得预售许可证:
开发商预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
需要注意的是,房屋回购在我国法律中并未作相应的规定,但在实践中却存在此类现象。因此,在实际操作中,房屋回购需要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并且需要双方协商一致,以确保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