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略是一种比较简略的传记形式,与详传相对。它所记述的内容较为粗略,使用的文字简洁朴实。传略通常用于对某人或某事件进行简短的概述,以便读者能够快速了解其基本情况。
传略的特点包括:
内容简略:
传略不涉及过多的细节,而是侧重于主要的人生经历和成就。
文字简洁:
传略的语言通常较为简练,避免冗长的描述。
重点突出:
传略会突出传主的主要特点和贡献,使读者能够迅速把握其核心内容。
例如,在鲁迅的《书信集·致曹靖华》中,提到了“毕氏等传略”,这里的传略指的是对毕氏生平的简要介绍。同样,在孙犁的《秀露集·烈士陵园》中,通过烈士们的传略,读者可以了解到他们虽然年轻,但生前已经经历了许多考验。
总的来说,传略是一种简洁而概括的传记形式,适用于需要快速了解某人或某事件基本情况的场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