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坐飞机时,以下物品是禁止随身携带或托运的:
弹药、烟火制品、爆破器材及其仿制品。
管制刀具。
易燃易爆物品,如火柴、打火机(气)、酒精、油漆、汽油、煤油、松香油、烟饼等。
腐蚀性物品,如盐酸、硫酸、硝酸、有液蓄电池等。
毒害品,如氰化物、剧毒农药等。
放射性物品,如放射性同位素等。
其他危害飞行安全的物品,如有强烈刺激气味的物品、可能干扰机上仪表正常工作的强磁化物等。
枪支、军用或警用械具(含主要零部件)及其仿制品。
超过规定尺寸的行李箱,22寸及以上的行李箱需要托运。
带电池的笔记本、手表、照相机、手机等,电池需随身携带且不能超过100Wh-160Wh的容量限制。
未超过规定容量的充电宝,但额定能量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的充电宝需经航空公司批准后方可携带,且每名旅客不得携带超过两个充电宝。
椰子等水分丰富的水果。
超过规定含量的酒精液体,如高度白酒(酒精含量超过70%)。
建议您在乘坐飞机前,仔细检查并遵守上述规定,以确保飞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