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工龄是指 劳动者在同一单位内连续工作的时间,也包括可以与当前单位工龄合并计算的之前在其他单位的工作年限。这种工龄的计算对于劳动者来说非常重要,因为它关系到职工的福利待遇、退休金、劳动合同签订等方面。
具体来说,连续工龄的计算方法是从职工开始在该单位工作的确切日期起算,一直计算到需要确定工龄的特定日期为止。期间的所有工作时间,包括正式工作期间、试用期、实习期等所有与该单位有正式劳动关系的在职时段,都将被连续累加,以形成完整的连续工龄记录。
需要注意的是,连续工龄强调的是时间的连续性,即职工在这段时间内未曾中断过与该单位的劳动关系。例如,即使职工因为组织原因在不同单位之间调动工作,只要这种调动是符合规定的,其在各个单位的工作时间也应被视为连续的,从而累计为连续工龄。
在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企业职工退休费主要依据其连续工龄来确定,由企业支付。但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国家开始改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由企业发放养老金改为社会化发放。改革以后,不再使用“连续工龄”的概念,而代之以“缴费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