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站是 由县级或乡镇人民政府设立的公益性文化机构,主要职能包括:
宣传教育:
向广大人民群众进行宣传教育,传递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健康的文艺节目。
文化活动:
研究文化活动规律,创作文艺作品,组织、辅导群众开展文体活动,普及科学文化知识。
文化设施管理:
提供文化活动的场所,管理文化设施如图书阅览室、舞蹈室、健身区等。
文化活动组织:
举办各类展览、讲座、文艺演出活动、数字文化信息服务、公共文化资源配送和流动服务、体育健身和青少年校外活动等。
文化市场管理:
协助管理当地文化市场,包括图书借阅、书法绘画、手工艺制作、艺术表演等。
文化遗产保护:
搜集、整理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促进乡村特色文化的发展,并做好文物的宣传保护工作。
科普教育:
开展科普教育活动,传递经济信息,为群众求知致富,促进当地经济建设服务。
文化站通过这些职能,致力于丰富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提升社区的文化氛围,促进社会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