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出品是指 两个或多个主体共同拥有某部影片的版权。在这种情况下,每个主体都拥有影片的一部分版权,但并非拥有全部版权。联合出品合同的法律内容主要是确保合同主体拥有影片的版权,以便在影片发行、宣传、销售等环节中享有相应的权益。
联合出品方可以是公司或其他组织,也可以是个人,如出品人、制片人、联合出品人等。联合出品方在影视项目中扮演的角色通常不是主控方或第一出品方,但他们会因为参与出品而获得收益分成。
需要注意的是,联合出品方与联合投资方有所不同。联合投资方是参与影视剧投资的主体,可以是公司或个人,而联合出品方则更侧重于版权的共有。
总结来说,联合出品意味着多个主体共同拥有某部影片的版权,每个主体都享有影片的一部分权益,并且通常会因此获得收益分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