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选择不当法人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避免民事责任法律风险
作为法定代表人,如果公司涉及不法经营,老板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
《民法典》规定,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但法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规避行政责任法律风险
企业法人如果出现违法行为,如超出经营范围、隐瞒真实情况、抽逃资金等,法定代表人除了需要为企业承担责任外,还可能面临行政处分、罚款,甚至刑事责任。
逃避刑事责任法律风险
法定代表人可能因涉及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生产销售伪劣商品、金融诈骗等罪行而遭受刑事追究。
保护个人财产安全
通过让其他人担任法人代表,老板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个人的法律风险,保护个人财产安全。
避免影响公司形象和信誉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公司的形象和信誉可能会影响法定代表人的形象和信誉。
便于管理和决策
老板在幕后进行管理和决策,可以更灵活地处理公司事务,而不必时刻承担法人的角色和责任。
综上所述,老板不当法人主要是出于对法律风险的规避和对个人财产及名誉的保护。通过让其他人担任法人代表,他们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或避免这些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