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全称 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 基层自治组织。它主要承担管理村里公共事务、推动村民自治、维护社会秩序等职责。
具体来说,村委会的职责包括:
1. 编制并实施本村经济和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管理村级财务。
2. 支持和帮助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3. 按照规划搞好乡村建设,改善村容村貌,发展公益事业,搞好公共卫生,改善居住环境,提高村民健康水平。
4. 促进村民团结和家庭和睦,照顾五保户和特困户,依法调解民间纠纷,维护社会治安和生活秩序。
从性质上讲,村委会不属于一级地方政权,其权力来源于村民,是自治性的工作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