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期票据是一种 经监管当局一次注册批准后,在注册期限内连续发行的公募形式的债务证券。其最大特点在于发行人和投资者可以自由协商确定有关发行条款,如利率、期限以及是否同其他资产价格或者指数挂钩等。中期票据的期限一般为1年以上,10年以下,属于中长期流动资金、置换银行借款、项目建设等用途。
中期票据可以在银行柜台发行和兑付,也可以在银行柜台以外的地方发行兑付。与短期票据和长期票据相比,中期票据的到期期限比长期票据短,又比短期票据长,因此具有较好的流动性。
中期票据的发行者通常为企业,需要具备稳定的偿债资金来源和良好的信用评级。投资者可以从若干个到期期限中选择,并享受比同期贷款利率更低的成本优势。
中期票据市场的发展始于20世纪80年代,并在90年代初达到顶峰。在美国和欧洲,中期票据已经成为公司债务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份额稳定在15%~25%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