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推车:
作为基本的代步工具,手推车不需要支付通行费用。
残疾人专用车:
为了方便残障人士出行,这些车辆享有优惠政策。
救护车和消防车:
紧急服务车辆在执行任务时,为确保快速响应,通常不收取通行费。
公务用车:
如执行公务的车辆,根据政府许可,可以免费通过高速公路。
军队车辆和武警部队车辆:
这些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可以享受免收高速费的待遇。
警车:
公安机关在辖区内收费公路上执行正常巡逻任务、处理交通事故以及处置突发事件的统一标志的制式警车,以及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均可以免交车辆通行费。
导弹装甲车和专属专用车:
这些特殊用途车辆也可以免收通行费。
殡仪馆车辆:
用于运送遗体的车辆通常免收通行费。
联合收割机车辆:
进行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运输联合收割机的车辆,免交车辆通行费,但不得在高速公路上通行,只能在普通公路上行驶。
运输农产品车辆:
在国家规定的绿色通道上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可以适当降低车辆通行费的收费标准或者免交车辆通行费。
7座以下小型客车:
在重大节假日,7座及以下的车辆也免收高速过路费。
需要注意的是,免费车辆的通行费减免通常需要符合特定的条件,并且可能需要出示相应的通行证或证明文件。此外,某些特殊车辆如军车、警车等免收通行费的规定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