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制度改革是一个长期推进的过程,其各个阶段的时间线如下:
起步期(1995-2001)
1994年以后,国家取消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二元结构”划分法,开始以居住地和职业划分为农业和非农业人口,并建立了以常住户口、暂住户口、寄住户口三种管理形式为基础的登记制度。
1997年6月,公安部颁布《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
2001年3月,国务院颁布《关于推进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意见》。
城乡一体化户籍构建期(2002-2012)
2007年3月4日,公安部会同多个部门进行了户籍管理工作综合调研,形成了《公安部关于进一步改革户籍管理制度的意见》(送审稿)。
2009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把解决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逐步在城镇就业和落户作为推进城镇化的重要任务,放宽中小城市和城镇户籍限制。
2010年5月31日,《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提出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快落实放宽中小城市、小城镇特别是县城和中心镇落户条件的政策。
进一步深化改革期(2013年至今)
2013年1月7日,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户籍制度改革被列为2013年四项重点工作之一。
2014年7月30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标志着户籍制度改革进入新的阶段。
2021年,提出合并户口的设想,逐步取消城市户口和农村户口的区分,统一称为居民户口,并在多地进行试点。
2023年10月16日,国家并未公布具体的户籍改革方案和实施时间表,但户籍制度改革一直在推进中。
2025年1月27日,国家发布了《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系统性地规划了未来五年内推动新型城镇化进程的总体框架、核心任务、配套政策与执行机制。
综上所述,户籍制度改革自1995年以来一直在不断推进,目前仍在进行中。虽然国家尚未公布具体的完成户籍改革的时间表,但可以预见的是,户籍制度改革将逐步深化,最终实现城乡融合发展,消除城乡二元结构,使城乡居民在教育、医疗、社保等方面享有平等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