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当兵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年龄要求
一般要求年龄在17至22周岁之间。对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24周岁。
教育背景
征集对象包括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含高校新生)、普通全日制高校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
对于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龄限制可以放宽至26周岁。
身体条件
身高要求不低于158厘米。
体重应在标准体重的15%至25%之间,标准体重等于身高减去110。
视力要求:陆勤人员高中文化程度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人员、在校大学生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坦克乘员、潜艇及水面舰艇人员每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
屈光不正者,如经过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且视力达到相应标准,视为合格。
无严重生理缺陷或严重残疾,无遗传性疾病或传染病。
政治审查
政治合格,无纹身、无色盲、五官端正、无严重螺旋腿、无鸡胸、无静脉曲张、无严重平板脚、无痔疮、无传染病,心、肝、肺、内脏无疾病。
仪容仪表
无染发、纹眉、纹身、刀疤、打鼻孔等影响军容的情况。
面部、颈部文身或瘢痕直径超过2厘米,着短装身体其他裸露部位直径超过3厘米,或虽经手术处理仍有明显文身瘢痕,影响军容的,不合格。
其他要求
心电图正常。
肘关节过伸或肘外翻不超过15度,无功能障碍。
这些条件旨在确保应征者具备基本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够胜任军队的各项任务。建议有意参军的女性详细了解并满足上述条件,以便顺利通过征兵体检和政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