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伤一级是指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或者由原发性损伤引起的并发症,未危及生命,但伤势较重,对身体的影响较大,可能导致组织、器官结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部分功能障碍。这种伤害会使人体组织器官的结构和功能中度受损,或明显影响个人形象。
具体来说,轻伤一级的伤害标准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 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20.0cm以上。
2. 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50.0cm²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24.0cm²以上。
3. 颅骨凹陷性或者粉碎性骨折。
4. 颅底骨折伴脑脊液漏。
5. 脑挫(裂)伤;颅内出血;慢性颅内血肿;外伤性硬脑膜下积液。
6. 外伤性脑积水;外伤性颅内动脉瘤;外伤性脑梗死;外伤性颅内低压综合征。
7. 脊髓损伤致排便或者排尿功能障碍(轻度)。
8. 脊髓挫裂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因此,轻伤一级属于法律规定故意伤罪中的轻伤,处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