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僚资本是指 利用政治特权,主要通过在商品流通和金融领域的掠夺,进行财产再分配的资本原始积累形式。这种资本形态通常与政府的权力结构紧密相关,政府官员或其亲属利用政治特权和资源,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并积累财富。
官僚资本的充要条件包括:
私人财产所有制:
政府和国家保护私人财产,实行完全的或者部分的私人财产所有制,为权力寻租提供动机和基础。
政府或立法机构权力高度集中:
政府官僚能够比较容易地通过权利寻租来配置资源。
具体表现形式上,官僚资本可以包括:
官僚私人所有的资本:
政府官员或其亲属直接拥有的资本。
官僚经营管理的国家资本:
政府官员管理和经营的国有资产。
官僚支配的其他私人资本:
政府官员通过权力影响和控制的私人资本。
官僚资本的“掠夺性再分配”特征,指的是它通过盗窃国库和权钱交易的种种方式,把已经产生和积累的国家资本和其他私人资本不断再转化为官僚私人所有资本的过程。
在中国历史上,尤其是民国时期,官僚资本的一个典型例子是蒋介石、宋子文、孔祥熙、陈立夫四大家族,他们通过军事行动掌握国家政权,并利用政权和财政手段控制金融垄断和商业垄断,进而吞并私人资本主义工业。
总结来说,官僚资本是一种特殊类型的资本主义,其形成和运作与政府的权力结构和政治特权密切相关,通常通过非市场手段实现资本的快速扩张和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