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员军人,是指 军人退出现役后,根据其服役年限、服役种类、荣誉退役还是解除现役职务,或残废等级,按照法令规定有资格享受退伍军人法所规定的利益或特权的人员。具体来说,复员军人包括以下几类:
自愿复员:
军人因服役期满或战争结束而解除军职,自愿回参军地区参加工作或生产的人员。
不符合转业条件:
军官和文职干部因严重错误丧失干部条件不宜作转业安排,又不具备退休条件,经批准从部队复员的人员。
未安置工作:
军人退出现役后,没有被安置工作,退回原籍的人员,通常包括士官和军官。
复员军人通常持有复员、退伍军人证件或经组织批准复员,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享受相应的待遇和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