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分公司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用于证明总公司的合法经营资格。
总公司章程复印件:
用于证明总公司的基本信息和经营原则。
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照片:
用于证明分公司负责人的合法身份和任职资格。
分公司的住所证明:
如租赁合同及房产证明等,用于证明分公司的注册地址。
分公司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的,相关审批文件:
如行业审批许可证等,用于证明分公司业务活动的合法性。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用于申请设立分公司。
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用于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授权。
公司章程(加盖公司公章):
用于证明总公司的基本信息和经营原则。
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用于证明总公司的合法经营资格。
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如租赁合同及房产证明等,用于证明分公司的注册地址。
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用于证明分公司负责人的合法身份和任职资格。
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用于证明分公司业务活动的合法性。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用于证明分公司设立过程的合法性。
建议在办理分公司注册时,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按照当地工商部门的要求进行申请和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