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1赔偿是指 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再加上额外的一个月工资。具体来说:
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额外的一个月工资:
在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需要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作为对劳动者的一种补偿。
因此,N1赔偿实际上是 经济补偿金(N个月工资)加上额外的一个月工资(1个月工资),总共是(N+1)个月工资。
这种赔偿方式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其中第四十六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第四十七条则详细规定了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
需要注意的是,"N+1"中的"1"并不是经济补偿,而是代通知金。代通知金的计算基数是员工前一个月的工资标准,而非经济补偿所使用的员工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且代通知金不受"社平工资三倍封顶"原则的限制。
在实际操作中,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