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员在团组织中享有以下权利:
参加团的有关会议和团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接受团组织的教育和培训。
在团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参加关于团的工作和青年关心的问题的讨论,对团的工作提出建议,监督、批评团的领导机关和团的工作人员。
对团的决议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并且可以向团的上级组织提出。
参加团组织讨论对自己处分的会议,并且可以申辩,其他团员可以为其作证和辩护。
向团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委员会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这些权利保障了团员在团组织中的主体地位和参与权,促进了团组织的民主管理和自我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