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合是一个具有多重含义的汉语词语,主要可以归纳为以下两点:
非法的婚外性关系
野合指的是婚外性行为,即非法的、不道德的性关系。这个词语通常用于讽刺和批评那些不守婚姻道德、有婚外性行为的人。
不合礼仪的婚配
野合也可以用来形容男女之间未经正式婚姻手续而发生的性关系,即非法或不道德的男女关系。例如,古代文献中提到的“纥与颜氏女野合而生孔子”,指的是叔梁纥与颜氏女未婚先孕,生下了孔子。
此外,野合在现代人的理解中,通常是指男女在野外苟合,是有伤风化的不正当性行为,而“私奔”则是指因爱情遭到双方或一方家庭的坚决反对而不能成婚,男女二人于是私自逃跑,脱离父母和家庭去家人难以找到的地方而独立生活的行为。
综上所述,野合这个词语主要用来形容非法的婚外性关系,同时也有不合礼仪的婚配和男女苟合的含义。在使用这个词语时,需要根据具体的语境选择合适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