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安全行为是指 人表现出来的,与人的心理特征相违背的,非正常行为,这些行为在职业活动过程中可能违反劳动纪律、操作程序和方法,具有危险性,可能引起或已经引起事故。具体包括以下几种:
不正确佩戴安全防护用品:
如未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等。
擅自拆除安全装置或设施:
如拆除防护栏、安全标志等。
在不安全的状态下操作:
如在设备故障、环境不良等情况下进行作业。
使用不安全的工器具:
如使用损坏、老化或未经检验的工具。
使用或生产具有毒性、放射性、腐蚀性、爆炸性的物品:
如违规存储、使用化学品等。
不良的工作环境:
如照明不足、通风不良等。
不遵守交通安全:
如超速驾驶、酒后驾驶等。
粗心大意引起的不安全行为:
如忽视安全警示、操作失误等。
冒险进入危险场所:
如未经允许进入危险区域。
在起吊物时,交叉作业:
如在起吊过程中进行其他作业。
疲劳驾驶:
如长时间驾驶未休息。
存放不安全物品:
如将危险品随意堆放。
存在侥幸心理:
如忽视安全规程,认为不会发生事故。
不正确的使用电器:
如私拉乱接电缆、违规使用电器设备等。
在公众场所喝酒抽烟:
如在工作区域内吸烟、酒后作业等。
这些不安全行为不仅可能导致人身伤亡事故,还可能引发重大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来预防和减少不安全行为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