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迁房,也称为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动迁房的来源主要是城市拆迁和农村征地拆迁。在城市拆迁中,动迁房通常由政府或开发商建设,用于安置被拆迁的居民;在农村征地拆迁中,动迁房可能由政府统一规划建设,也可能由农民自建后获得相应的补偿。
动迁房的特点包括:
价格相对较低:
由于动迁房是为了安置被拆迁人而建设的,其价格通常比同地段的商品房要低。
符合设计规范:
动迁房需要满足设计规范,每套房屋面积不低于45平方米,并且要符合国家安全和技术标准。
受法律和地方政策约束:
动迁房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约束。
安置对象特定:
动迁房的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这类房屋的买卖与普通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
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
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
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
动迁房在办理房产证时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回迁协议、结算单、原房产证的档案注销证明、产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婚姻证明原件、复印件、开发商房产证等。
需要注意的是,动迁房在获得产权证后,根据不同的政策,可能需要在一定期限内(如5年)限制上市交易。
以上信息提供了关于动迁房的详细解释,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