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坐飞机时,以下是可以携带的物品及限制:
可以携带的物品
充电宝
容量不超过20000毫安时,个数不超过两个,且不能在飞机上使用。
化妆品和护肤品
液体、膏状和凝胶类物品每个容器的容积不得超过100毫升,所有物品需放在一个透明塑料袋中,总容积不得超过1000毫升。
牙膏、剃须膏等固体物品不超过100毫升。
食品
非液体食物可以携带。
液体食物每个容器的容积不得超过100毫升,所有液体食物需放在一个透明塑料袋中,总容积不得超过1000毫升。
药品
液体药品需要有医院的处方证明。
患有糖尿病或其他疾病的旅客可携带必需的液态药品,但需出示医院证明或医生处方。
喷雾
塑料包装、非铁瓶装的喷雾可以携带,但如果瓶子容积超过100毫升,需托运。
带有易燃易爆标志的喷雾不能携带。
电子产品
手表、计算器、照相机、手机、手提电脑、便携式摄像机等含锂或锂电池的便携式电子装置应作为随身行李携带登机。
其他物品
空瓶状态的容器可以携带。
不超过0.5千克/0.5升的香水可以携带。
不可以携带的物品
酒精类
酒精含量大于70%的物品禁止随身携带和托运。
酒精含量在24度至70度之间的物品,托运总量不得超过5升。
易燃易爆炸物品
打火机、火柴、摩丝、香水等。
刀具和利器
除专业厨师的刀具外,剪刀、剃须刀、瑞士军刀等属于违禁品。
管制刀具如匕首、三棱刮刀等。
有磁性的物品
磁铁、氧气瓶等不可以携带。
水果
榴莲、波罗蜜、椰子、山竹等味道大或新鲜的水果禁止携带和托运。
危险品
有毒、有害、军用等物品禁止托运和随身携带。
自热功能食品
自热米饭、自热火锅等不能携带,也不能托运。
超过100毫升的液体
除上述规定的化妆品和食品外,其他超过100毫升的液体需托运。
自喷类容器
防晒喷雾、定妆喷雾等,每个机场航司规定不同,有风的情况下可能禁止携带。
武器和军用物品
包括枪支、弹药、弓箭等。
建议
在携带任何物品乘坐飞机前,务必提前了解并确认相关的规定,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对于液体和化妆品,建议使用透明塑料袋单独包装,并确保总容积不超过规定限制。
携带电子产品时,注意电池的额定能量是否符合规定,避免携带过多或过大的电池。
如有特殊疾病或需要携带特定药品,务必提前准备好相关证明和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