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通常属于 教育部门或学校内部部门。具体来说:
教育部门 :负责全国教育工作的规划、管理和监督,制定政策、课纲和标准,支持教师教学工作。学校内部部门
教学部门:
负责教育教学工作,如制定教学计划、备课授课、评价学生学习情况等。
教务处:管理学生学籍、排课、教学调度等。
政教处:负责学生思想、政治、品德管理。
总务处:提供物质保障和服务,如维修校舍、食堂管理等。
此外,教师还可能属于其他部门,例如人力资源部门、培训部门等,在一些企业和机构中,教师也可能是专门的职业培训师或顾问。
建议:
公办学校:有编制的教师通常属于全额事业单位的职员,属于教育部门。
民办学校:教师可能属于学校内部部门,具体归属取决于学校的管理结构。
企业或机构:教师可能作为职业培训师或顾问,属于企业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