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回收垃圾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废纸类
未被沾污的纸类制品,如纸箱、纸板、报纸、书本、纸张、信封、广告单、快递包装盒等。
废纸还包括旧报书本、打印纸、复印纸、广告宣传单(册)和其他各种书刊杂志等。
废塑料类
不含其他杂质的塑料制品,如饮料瓶、矿泉水瓶、洗发沐浴瓶、食用油桶、奶瓶、塑料碗盆、泡沫塑料等。
塑料包装物,如各种塑料盒(如食品保鲜盒、收纳盒)。
废金属类
整体或主体为金属的金属制品,如易拉罐、金属包装盒(罐)、锅、水壶、金属餐具、金属刀具、金属架、废旧电线等。
黑色金属(如金属厨具、金属工具、金属锁、水龙头、暖气片、弹簧制品、金属家具等)。
有色和无色废玻璃制品。
废玻璃类
不含其他杂质的玻璃制品,如调料瓶、酒瓶、花瓶、玻璃餐具、玻璃杯、门窗玻璃、茶几玻璃、玻璃工艺品等。
废织物类
未被沾污且有回收利用渠道的纺织制品,如衣物、箱包、床上用品、窗帘等。
这些可回收垃圾通过适当的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可以减少对环境的负担,节约资源,并促进可持续发展。在投放可回收垃圾时,应尽量保持清洁干燥,避免污染,并按照分类要求进行投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