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药品需要以下手续:
获得上市许可
进口药品必须在其生产国家或地区获得上市许可。如果药品尚未获得上市许可,但经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确认其具有安全性、有效性且临床确有需求,也可以批准进口。
申请进口药品注册
进口单位需填写《药品注册申请表》,提交相关资料、样品及证明文件,并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提出申请。
办理进口备案
进口单位向口岸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办理《进口药品通关单》。办理过程中需要提交以下资料:
《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复印件
《进口药品批件》复印件
《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或者注明“已抽样”并加盖公章的《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
海关申报
进口单位持《进口药品通关单》向海关申报,海关凭口岸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进口药品通关单》,办理进口药品的报关验放手续。
提供企业资质
进口商需要具备以下企业资质:
进出口经营权
中药材或重要饮品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
《进口药品注册证》、《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
海关无纸化签约、海关企业年报申报、电子委托协议签约(进口办理)。
其他所需文件
出口商主体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
购货合同及其文书复印件
原产地证明复印件
装箱单、提运单和货运发票复印件
出厂检验报告书复印件。
建议在办理进口药品手续时,确保所有文件齐全且有效,并严格按照《药品进口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操作,以确保进口药品的合法性和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