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营业执照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银行对账单(开业至今)复印件,加盖公章;
验资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骑缝章;
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骑缝章;
租房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骑缝章(此协议中租房人必须为公司名称);
所租房屋房产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骑缝章(写字楼:此房产证复印件以及盖章,私房:房产证原件,以及合同)。
此外,根据具体情况和地方要求,可能还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年检报告书;
企业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
经营范围中有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加盖企业印章的相关许可证件、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企业法人应当提交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的,还应当提交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企业法人印章;
已进入清算的企业只提交第一款所列材料;
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其大经营单位申报年检,除提交年检报告书外,还应提交隶属企业上一年度已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其他经营单位应当提交隶属机构的主体资格证明的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原机构印章)。
建议在准备这些材料时,与当地工商部门或专业服务机构确认具体要求,以确保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