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战精神是指在中国抗日战争时期形成的伟大民族精神,它包含了以下主要内涵:
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爱国情怀:
这是指中国人民在面对民族危机时,所展现出的对国家的深厚情感和愿意为祖国奋斗献身的价值取向。
视死如归、宁死不屈的民族气节:
这种精神体现了在抗战时期,中华儿女为了维护国家和民族的尊严,面对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表现出的无畏和顽强。
不畏强暴、血战到底的英雄气概:
这种气概反映了中国人民在战争中,面对敌人的炮火和死亡威胁,所表现出的勇敢和牺牲精神。
百折不挠、坚忍不拔的必胜信念:
这种信念展现了中国人民在长达14年的抗日战争中,始终保持的战胜敌人的坚定信心和顽强意志。
抗战精神还包括以下特点和核心内容:
八字精神:“拼搏、奉献、团结、自强”,具体表现为不畏强暴的拼搏精神、舍身救国的奉献精神、共同抗战的团结精神、坚持到底的自强精神。
三大主义:爱国主义、国际主义和人道主义,体现了中国人民在抗战中的觉悟、团结、勇敢和自强,以及在国际事务中的无私支援和对生命的尊重。
鲜明特点:坚持国家和民族利益至上、誓死不当亡国奴的民族自尊品格;万众一心、共赴国难的民族团结意识;不畏强暴、敢于同敌人血战到底的民族英雄气概;百折不挠、勇于依靠自己的力量战胜侵略者的民族自强信念;开拓创新、善于在危难中开辟发展新路的民族创造精神;坚持正义、自觉为人类和平进步事业贡献力量的民族奉献精神。
抗战精神不仅是中华民族在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也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全国各族人民实现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伟大斗争实践中的精神结晶。它成为激励中国人民团结一心、血战到底的坚实思想基础和强大精神支柱,对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