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坐动车时,以下物品是禁止携带的:
爆炸类物品:
包括迫击炮、爆破器材、火药、信号弹、手雷、雷管、烟花炮竹、黑火药等。
食品类物品:
如自热火锅、未密封的榴莲、自热米饭等,可能产生较大气味或引发火灾。
毒物、腐蚀类物品:
包括硝酸、杀虫药、农药、氢氧化钠等。
五金工具类物品:
如铁锤、斧子、铲子等。
刀具类物品:
包括水果刀、菜刀、美工刀、剪刀、钢(铁)锉、斧子、锤子等。
消毒类物品:
如酒精消毒液、双氧水等。
自燃、易燃类物品:
如油纸、镁铝粉、油漆、红磷、固体酒精、乙醚、丙酮和松香油等。
燃料、气体类物品:
如天然气、汽油等。
枪支子弹:
包括手枪、步枪、冲锋枪、机枪、防暴枪等军用枪以及各类配用子弹,道具枪、仿真枪、发令枪、钢珠枪、消防灭火枪等其他枪支。
管制器具:
如水果刀、刀片、剪刀、匕首、三菱刀、弹簧刀、警棍、催泪器、电击器、防卫器、弓弩等。
易燃易爆物品:
如汽油、煤油、酒精、油漆、花露水、发胶、打火机气体(油)气雾剂、双氧水、黄磷、天然气等。
传染性物品:
详见《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中危害程度分类为第一类、第二类的病原微生物。
动物及昆虫:
除非是经过相关批准和规定的导盲犬等特殊服务动物。
液体物品:
一般需要放在100ml以下的容器中,并放入透明的密封塑料袋中。
建议在出行前查阅最新的铁路安全规定和通知,以确保携带的物品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