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公民的基本权利

时间:2025-03-01 15:03:55 娱乐杂谈

公民的基本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平等权

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不受任何不合理的差别对待,要求国家法律给予权利同等的保护。

政治权利和自由

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政治自由,包括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宗教信仰自由

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有信仰这种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在同一宗教里,有信仰这个教派的自由,也有信仰那个教派的自由;有过去信教而现在不信教的自由;也有过去不信教而现在信教的自由。

人身自由权

公民的人身不受非法侵犯,包括生命权、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权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等。

监督权和获得赔偿权

监督权包括批评、建议权,控告、检举、申诉权。对于任何机关和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公民有权提出批评和建议、申诉、控告或者检举,但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社会经济和文化教育权利

包括财产权、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劳动者的休息权、退休人员的生活保障权、物质帮助权、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文化权利和自由等。

特定主体的权利

华侨、归侨和侨眷的权益。

这些基本权利是宪法所保障的,公民应当享有和行使这些权利,同时也要履行相应的义务,以维护社会的法治秩序和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