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剧的形成是一个漫长而复杂的过程,涉及多个戏曲剧种的交流与融合。大致可以认为,京剧形成于 清代乾隆年间。具体来说,这一过程始于乾隆五十五年(1790年),当时原在南方演出的四大徽班(三庆、四喜、春台、和春)陆续进入北京,与来自湖北的汉调艺人合作,并接受了昆曲、秦腔的部分剧目、曲调和表演方法,以及民间曲调。通过不断的交流、融合,最终形成了京剧。
尽管有观点认为京剧在道光二十年到咸丰十年之间(1840年到1860年)经过徽剧、秦腔、汉剧的合流,再借鉴昆曲、京剧的优点,最终形成,但这一说法并未得到广泛认可。更为普遍的观点是,京剧的形成时间定在乾隆时期,这一结论也得到了官方文献的支持,如《中国大百科全书·戏曲曲艺》中关于京剧形成时间的描述。
因此,综合各方资料,可以得出结论:京剧形成于清代乾隆年间,大约在1790年至1880年之间,这一时期标志着京剧从雏形逐渐走向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