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选自 清代作家蒲松龄的文言文短篇小说集《聊斋志异》,具体为《聊斋志异·狼三则》。蒲松龄(1640-1715),字留仙,一字剑臣,号柳泉居士,是清朝山东淄川(今山东省淄博市)人。
《狼三则》包含三个故事,分别讲述了屠夫在不同情况下与狼的遭遇和斗争。这些故事不仅情节生动曲折,而且从不同侧面揭示了狼的贪婪、凶狠和狡诈,同时也表现了屠户的勇敢和智慧。通过这些故事,作者蒲松龄寄寓了鞭挞贪官污吏的思想,强调了对待恶人不能妥协退让,而要勇敢斗争、善于斗争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