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上禁止携带的物品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枪支子弹类:
包括手枪、步枪、冲锋枪、机枪、防暴枪等军用枪械及其配用子弹,气枪、猎枪、运动枪、麻醉注射枪等民用枪械及其配用子弹,以及道具枪、仿真枪、发令枪、钢珠枪、消防灭火枪等其他枪支及其样品或仿制品。
爆炸物品类:
包括炸弹、照明弹、燃烧弹、烟幕弹、信号弹、催泪弹、毒气弹、手雷、手榴弹等弹药,炸药、雷管、导火索、导爆索、爆破剂、发爆器等爆破器材,以及礼花弹、烟花、鞭炮、摔炮、拉炮、砸炮、发令纸等各类烟花爆竹和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烟火制品。
管制刀具类:
包括匕首、三棱刀(包括机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以及其他类似的单刃、双刃刀等管制刀具,以及可能危及旅客人身安全的菜刀、餐刀、屠宰刀、斧子等利器、钝器。
易燃易爆物品:
包括氢气、甲烷、乙烷、丁烷、天然气、乙烯、丙烯、乙炔(溶于介质的)、一氧化碳、液化石油气、氟利昂、氧气(供病人吸氧的袋装医用氧气除外)、水煤气等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有毒物质类:
如氰化物、砒霜等有毒化学品。
腐蚀性物品类:
如强酸、强碱等化学品。
放射性物品类:
如放射性同位素。
异味强烈的物品:
如榴莲、臭豆腐等,可能影响其他旅客。
活体动物:
除导盲犬和作为食品且经封闭箱体包装的软体类水产动物之外,任何活体动物无论体型大小都不可以带进车厢。
超量携带烟草和酒精:
每人限带500克烟草和2瓶酒。
自热食品:
自热食品的加热包中含有遇湿易燃物品,属于易燃易爆物,乘火车时禁止托运和随身携带。
蓄电池和电动车电池:
禁止托运和随身携带。
氢气球:
禁止托运和随身携带。
工具农具及日用品:
如菜刀、剪刀、美工刀等日常刀具(刀刃长度超过60毫米),斧头、焊枪、锤子、铁锹等工具农具,以及非机械弓箭类器材、消防灭火枪、飞镖、弹弓等禁止随身携带,但可以托运。
其他禁止携带的物品:
如超过规定容量的自喷压力容器(单体容器容积不得超过100毫升,每种限带1件,累计不超过600毫升)。
建议在乘坐火车前,仔细检查并遵守上述规定,以确保旅行顺利并保障自身和他人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