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营业执照需要准备以下手续和材料:
填写《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由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
提供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包括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通知书》 。股东会决议:
依照《公司法》作出的股东会决议,应包含公司注销决定和注销原因。
清算报告:
经公司确认的清算报告。
刊登注销公告的报纸报样。
营业执照正副本:
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税务注销证明文件:
包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以及《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
公司原始档案:
包括公司设立时的相关文件和章程。
其他相关文件:
如主管部门或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工商部门注销决定等。
具体流程如下:
成立清算组: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并进行公司清算。
税务注销:
先到国税领取表格,按国税要求填写、签字、盖章,缴销发票、补税后,将收回国税登记证,并发出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再持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到地税领取表格,补税后收回地税税务登记证。
银行注销:
如有开立银行对公账户,需预约银行办理注销银行账户。
工商注销:
带上营业执照、清税证明、章等去工商局注销执照,领取注销通知书。
印章注销:
如有印章,最后带上注销通知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去注销印章。
建议在办理注销手续前,先向当地工商管理部门和税务机关咨询具体要求和流程,以确保准备齐全所有必要的材料,并按时完成各项注销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