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移性收入是指 由政府或其他机构通过转移支付方式向个人或家庭提供的收入。这种收入转移通常不需要提供相应的商品或服务作为交换,主要形式包括社会保障金、福利津贴、教育补贴、退休金、失业救济金、赔偿、赡养收入、经常性捐赠和赔偿等。
转移性收入的主要目的是实现社会的公平和公正,通过对收入的再分配,减少社会的贫富差距,提高社会的整体福利。这种收入形式对于调节社会收入分配、确保弱势群体和需要帮助的人群的生活保障具有重要作用。
在中国,转移性收入的组成部分主要包括:
社会保障金:
如养老金、医疗保险金、失业救济金等。
福利津贴:
如住房补贴、食品券、儿童津贴、残疾人津贴等。
教育补贴:
如奖学金、助学金、贷款减免等。
退休金:
政府对个人的收入转移。
失业救济金:
对失业人员的收入支持。
赔偿:
因个人损失或伤害而获得的补偿。
赡养收入:
家庭间的收入转移,如子女对父母的赡养。
经常性捐赠和赔偿:
非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对农户的转移。
其他:
如价格补贴、赠送收入、亲友搭伙费、记账补贴、出售财物收入等。
转移性收入对我国居民收入不平等问题的影响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省、市自治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所导致的转移性收入支付的差异;二是不同社会群体在享受转移性收入方面的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