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罪是指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构成职务侵占罪,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职务侵占罪中的“侵占”行为包括侵吞、窃取、骗取或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单位财物。这既包括将合法持有的单位财物视为己物进行处分、使用,也包括不占有单位财物但利用职务之便骗取、窃取、侵吞、私分单位财物的行为。常见的侵占行为包括通过虚假刷单骗取公司补贴、销售员利用职务之便私自售卖公司货物并伪造客户签名等。
立案标准为六万元以上为数额较大,一百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最高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规定,构成职务侵占罪的,可以根据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职务侵占罪不仅适用于私营企业,还包括国有单位和集体单位,如村委会、居委会和医院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不仅仅是指利用工作机会或者普通意义上的经手,而是指对单位财务的支配与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