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同缴费年限是指 在实行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制度之前的工作时间,符合国家规定可以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年限。虽然没有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但按照国家规定,可以视同为已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因此应当计算工龄,称为视同缴费年限。
具体来说,视同缴费年限适用于以下人群: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
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的工作时间。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在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的工作时间,特别是2014年10月1日前的连续工龄。
转业或退役军人:
在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前已参加工作的工龄。
知识青年、固定工、城镇合同工以及集体所有制企业员工:
在正式实施社会保险制度之前的工作年限。
需要注意的是,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主要依据职工的个人档案和相关规定,包括上山下乡、参军入伍、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年限等。此外,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政府承担。
综上所述,视同缴费年限是职工社保权益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保障在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前已参加工作的人员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