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安抗辩权是什么意思

时间:2025-02-27 10:02:53 娱乐杂谈

不安抗辩权是指在 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有权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这一制度旨在平衡合同双方的利益,防止因一方违约而导致另一方遭受损失。

不安抗辩权的行使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双务合同:

合同双方互负对待给付义务。

先履行义务的一方有确切证据 表明后履行义务一方丧失履行债务的能力。

后履行义务一方没有履行债务或者没有提供担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不安抗辩权的适用需满足以下条件:

双务合同:

合同双方互负对待给付义务。

先履行义务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不能履行义务,或者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可能性较高时。

在对方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提供担保之前,先履行义务一方有权中止履行合同义务。

不安抗辩权的法律效力是法律为保障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而设立的重要制度。通过行使不安抗辩权,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可以在对方存在履行风险时,暂时中止履行自己的义务,从而保护自身免受可能的损失。